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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袁秀丽)8月29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简称“华润置地”)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作为借款人就上限23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该贷款融资自首提款日起计为期36个月。
根据上述融资协议,如果华润集团不再拥有华润置地股本中不少于35%的实益所有权(直接或间接),将构成违约事件。截至本公告日,华润集团为华润置地的单一最大股东,拥有华润置地约%的已发行股本。如果华润集团不再由中国政府机关(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实益拥有50%以上的权益,亦将构成违约事件。
若发生该融资协议项下的违约事件,根据该融资协议,贷款人可宣布取消提供贷款额度及/或宣布所有还款项连同贷款额度项下所有应计利息及其他所有华润置地需于该融资协议项下支付的款项即时到期,须予偿还。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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