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哪些人群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下文就随社保网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哪些人群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1)年满16周岁(不含全日制在校学);
(2)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
(3)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
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市外户籍居民迁入深圳、迁入前其户籍所在地已经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已在市外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不参加深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由哪些组成?
答:参保人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终身支付。
(1)基础养老金:具有本市户口不满8周年的,每月240元;具有本市户口满8周年的次月起,每月360元。参保人缴费15年以上的,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加发3元基础养老金。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参照国发【2005】38号),如参保人个人账户支取完毕后,按照原标准继续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市、区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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