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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要求,各地方注协将抽查当地的事务所情况,检查对象需要符合这些要求:
1.业务规模较大的,发生重大合并、分立、重组或新批准设立的,或者业务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 2.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业务量增长迅速、承接业务数量等与事务所人力资源明显不匹配的; 3.人员结构异常,或者注册会计师主要靠外部引进的; 4.日常监管中发现执业质量较差、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或投诉举报较多的(含中注协或其他部门转交地方注协处理的执业质量问题和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事项); 5.与境外事务所或国内大型事务所合作项目较多的。那么 , 重点会检查什么呢?
2023年,中注协和地方注协在检查中要对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50号)等相关要求,突出重点,聚焦问题,注重实效, 重点关注未保持职业怀疑态度、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等审计质量问题,以及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职业道德的遵循(包含独立性)和事务所一体化管理等情况。 中注协和地方注协要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自查自纠报告管理办法》(财会〔2022〕2号), 核查事务所年度自查自纠报告机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报告是否如实、完整、详细地反映事务所存在的问题,整改是否到位,避免自查自纠“走过场”。 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并不是走过场,一般到年底或者第二年年初的时候会出结果,不达标的地方地方事务所会被点名,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可见对其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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