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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晚间,华昌达公告,公司无法与公司副董事长、总裁陈泽取得联系,其处于失联状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经与陈泽家人沟通获悉,近期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原股东颜华因涉嫌合同诈骗案件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陈泽的失联应与此案相关,具体案件情况不便透露。
担任公司高管近十年
截至目前,陈泽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92.16万股,并通过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5528.29股。陈泽是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陈泽所持有的公司相关股票处于冻结状态,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11月7日起经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
谈及此事影响,华昌达直言,陈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及公司总裁。目前,公司董事会其余8名董事正常履职,其中独立董事3名,符合法定最低人数。上述事项将会对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保证公司正常运作。
值得一提的是,陈泽可谓华昌达的“老人”,在上市公司担任管理层时间将近十年。
Wind人物库显示,陈泽,男 ,1976年生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硕士 ,香港城市大学管理学博士。2004年至2014年10月任天泽软控执行董事,天泽科技执行董事,上海德梅柯汽车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集团总裁;2014年11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2017年7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实际上,2014年,陈泽就已经成为了上市公司股东之一。彼时,华昌达以现金和定增方式合计6.3亿元收购机器人公司上海德梅柯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收购完成后,德梅柯创始人陈泽控制的企业石河子德梅柯投资成为华昌达第二大股东,陈泽也直接持有296万股公司股份。
2名前实控人曾被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6月,湖北证监局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颜华以上市公司名义借款2亿元并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以及以上市公司为其个人借款进行担保的违规事项。
具体来看,2016年7月22日,颜华私自以华昌达名义与武汉国创签订《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华昌达向武汉国创借款2亿元。协议签订中,颜华使用华昌达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陈某印章在相关协议上盖章。2016年7月25日,武汉国创将2亿元借款转账至华昌达公司账户。
对此,颜华告知华昌达该2亿元系其个人委托武汉国创对公司的借款,华昌达将该2亿元资金在财务处理上记录为短期往来款。随后,华昌达应颜华要求,将该2亿元分多笔通过资金往来陆续转至颜华个人银行账户。
2019年6月20日,因颜华未能全部偿还2亿元借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颜华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华昌达需偿还颜华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及利、罚息等。
违规担保方面,2017年5月,颜华同邵某裔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颜华向邵某裔借款3亿元。同时,由华昌达、罗慧分别与邵某裔签订《保证合同》,为颜华3亿元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随后,邵某裔委托第三方将3亿元支付至颜华指定收款账户。
经查,华昌达与邵某裔签订的《保证合同》系由颜华具体经办,签订后颜华未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长期向公司隐瞒该担保事项。2020年4月2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颜华未经授权擅自对外提供担保构成越权代表,华昌达同邵某裔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但华昌达需对颜华不能清偿债务部分承担二分之一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罗慧也以上市公司名义签订担保合同,分别为颜华、罗慧个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对此,湖北证监局决定对颜华处以125万元的罚款,对罗慧处以25万元的罚款。
重整成功走出危机
华昌达于2011年12月登陆创业板,其前身是原实控人颜华与罗慧夫妇于2003年创办的十堰华昌达科工贸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及工程机械行业成套自动化生产设备的总承包商。
2016年起,颜华夫妇开始大比例减持上市公司股份。2017年12月7日,武汉国创资本向武汉中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颜华所持华昌达部分股票,同时还冻结了华昌达所持子公司上海德梅柯100%股权。
国创资本申请冻结德梅柯股权的理由是,华昌达为颜华的2.2亿元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然而,华昌达却坚决否认了这一说法,并且已经报警。
实际上,这也逐渐暴露出了颜华背负巨额债务。华昌达2018年3月25日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实控人颜华或/及罗慧总共负债近30亿元,目前颜华仍在国外寻求医疗服务,公司与其可正常联系,如无法正常联系到他,将及时披露公告。同年7月,华昌达也变为无实控人状态。
受原大股东债务诉讼等因素影响,华昌达逐步陷入困境。2020年,华昌达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2021年4月30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退市危机发生后,华昌达开启积极自救,于2021年8月31日与深圳高新投集团签订以重整受理为生效条件的《债务豁免协议》。2021年12月20日,华昌达重整计划草案通过,破产法院于同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2022年1月,华昌达公告,执行重整计划后,原第一大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持股比例由21.27%稀释至8.57%,深圳高新投集团成为华昌达的第一大股东。原实控人颜华的股份也稀释为2.94%。不过,华昌达仍无实际控制人。同年5月,华昌达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财务数据方面,2022年,华昌达实现营收35.83亿元,同比增长66.28%;归母净利润1.06亿元,同比增长209.66%;2023年一季度,华昌达实现营业收入6.14亿元,同比下降25%;实现归母净利润0.22亿元,同比增长26.14%。
责编:王璐璐
校对: 廖胜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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